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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

发布者:本科教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10-12

关于印发《吉林大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校教字〔2016〕104号

校内各单位:

为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规范本科教学管理,学校对《吉林大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校教字〔2010〕93号)进行了修订,现公布新的《吉林大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吉林大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

教务处

2016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