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奖学金的目的
为鼓励各行业优秀的职业经理人、管理者报考我院MBA,激励学生在MBA教育阶段勤奋学习、创新进取,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结合管理学院实际情况,制订《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新生奖学金实行办法》。
二、获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被录取、满足条件的MBA学员。
(二)出现以下情况的MBA学员取消评选资格:
1.未如期报到、注册和缴纳学费者;
2. 违反考试纪律或课程成绩不合格者;
3. 违反其他校规校纪造成不良后果者。
三、奖学金评奖标准
按照国考初试成绩排名:
获奖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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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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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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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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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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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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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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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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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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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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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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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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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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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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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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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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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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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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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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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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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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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前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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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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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人数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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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奖学金发放办法
学院将对获得奖学金的学生颁发获奖证书,学院将以代缴学费形式于第二学年将奖学金存入学生缴费账户。
本办法自2016级工商管理硕士(MBA)开始执行。
吉林大学管理学院
201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