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时间:2014年1月7日
二、复试地点: 吉林大学南岭校区(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逸夫教育大楼B区五楼
三、复试标准:参加全国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考试,报考吉林大学管理学院,且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吉林大学2013年复试分数线为GCT成绩总分不低于180分。
四、复试组织:成立管理学院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赵树宽院长任组长,负责复试录取工作。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由夏晓巍书记任组长,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工作。从各系抽调专业教师组成复试工作小组,由各学科专业负责人任组长,每组评委均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
五、材料准备:
1、准考证原件(附件一:准考证、资格审查表下载打印方式说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一份;
3、最终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印在A4纸上)两份;
4、《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
5、《2013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6、复试费用,每人200元。
六、复试程序:
1、笔试。考试时间:上午8:30-9:30,上午8:15入场完毕,考试内容为专业课案例分析,满分100分。
2、面试。上午9:40开始,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和实践能力等,满分100分;
3、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进行,包括信息登记、复试材料及复试费用收取、毕业证书原件审核等。
七、复试说明:
1、将复试的材料按照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复印件、一份学位证复印件、资格审查表、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的顺序从上到下排序,并在左上方用订书钉装订,资格审查时上交。
2、资格审查前,请提前准备审查材料,并按照200元复试费、一份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时按无学士学位报考的考生可不提供,但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装订好的材料(按照复试说明1的要求装订)、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的顺序从上到下排序。
3、笔试结束后到指定教室休息等候,按面试顺序到指定的面试教室参加综合面试。
4、综合面试将分组同时进行,每组有4名评委。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无故随意变换编组。
5、不参加复试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处理。
6、并按照吉林省学位办《关于在职攻读硕士联考复试期间复审考生报名资格的通知》的要求,各培养单位在复试结束后提交拟录取名单和复试情况表的同时,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工程硕士有学位要求的考生同时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位证书复印件。未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位证书复印件者,不予录取。
7、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要求,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8、不允许跨省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间、领域间均不能进行调剂。调剂本省内外校考生须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填写《吉林大学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硕士研究生调剂表》并提供成绩数据库及电子版照片。
八、成绩排序:
复试的总分为2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00分,综合面试100分。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按复试不合格处理。
总分=初试分数+专业课笔试分数+综合面试分数
九、成绩公布:
2014年3月上旬正式公布管理学院2013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拟录取学员名单。
十、录取通知:
2014年3月中旬左右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注意事项:
请各位考生谨记,8:30未入场考生不允许参加复试,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处理。
如有特殊情况,请与学院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联系方式:0431-85697417 85095337
吉林大学管理学院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