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关于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保证我院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管理学院关于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具体如下:
一、推免的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肃认真地做好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推免的组织管理
成立管理学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学院书记、院长,负责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领导工作。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由主管副院长任组长,负责推免录取工作。成立推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由主管副书记任组长,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各招生专业根据考生人数组成推免小组,由各学科专业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包括5名本专业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
三、申请范围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项目管理、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
四、申请条件
1.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五、推免工作程序
1.资格审核
在资格审核时,学生需当场提供长期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学期均参加注册的学生证、发表的论文、获得专利的证书、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和外语水平考试证书的原件。
时间:2019年9月27日上午8点
地点:吉林大学南岭校区逸夫楼B516
2.复试(笔试+面试)
(1)复试小组在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2)每个复试小组至少由5人组成,复试专家要求副高以上职称。要求复试小组成员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无直系和主要旁系亲属报考。确定复试小组后,不得随意换组。所有参加复试工作人员要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3)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要得、责任和纪律,规范工作行为。
(4)复试过程要求进行全程影音记录,复试的主要内容要有书面记录。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备查。
(5)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期间如必须接听电话或有事暂时离开面试现场时,面试工作必须暂停,待复试小组成员到齐后再进行面试工作。
(6)学院确定复试考生的分组名单,发放到各复试小组,考生不得随意换组复试。
(7)要求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
笔试时间及内容:
2019年9月27日;
上午9:00-10:00 管理学原理 10:10-11:10 英语笔试;
笔试地点: 吉林大学南岭校区逸夫楼B516;
面试时间及内容:
2019年9月27日 下午1:30 面试;
主要考察学生历年的学习情况,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能力、业务水平以及其它特长;
面试地点:吉林大学南岭校区管理楼;
3.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院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
4.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以上(含60分)为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录取
(1)拟录取推免生严格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推免生招生名额内择优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工作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上进行。
(4)学校通过系统向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逾期不接受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我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全校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我院招生的各项信息会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结果公布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院纪检、监察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七、信息公开
管理学院官网将及时公布拟录取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公示期为3天。联系人:唐吉平。联系电话:0431-85095209
八、其他事项
(一)我院接收推免生的专业、人数及跨学科招生等相关要求以《吉林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二)已录取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三)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已录取的推免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四)如本章程某些条款与教育部相关文件相抵触,均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五)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六)参加复试学生名单将于9月24日公布,请关注吉林大学管理学院官网通知。
吉林大学管理学院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