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培英工程计划”实施办法》(校发〔2017〕16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培英工程计划”遴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学校全职在岗的中青年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优良。
2.对标学校领军人才的中青年教师,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2周岁,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原则上不超过52周岁;对标学校青年拔尖人才的青年教师,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原则上不超过42周岁;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18年12月31日。
3.已获得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或ESI全球排名前1‰的学科,或国际著名学术大师的科研团队关于从事科研合作的正式邀请函,以及从事同一科研领域国际著名专家和国内高端专家推荐信各一封。
二、日程安排
(一)个人申请及单位推荐----10月9日前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中层单位提交《吉林大学“培英工程计划”申报书》(附件1)、《吉林大学“培英工程计划”候选人信息一览表》(附件2),同时提交拟赴研修单位导师邀请函和两封推荐信。
2.单位推荐
中层单位安排专人对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审查无误后,由中层单位党政联席会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填写《中层单位综合评价意见书》(附件3),由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学术评价,填写《中层单位学术评价意见书》(附件4)。
3.材料报送要求
(1)《吉林大学“培英工程计划”申报书》纸质材料原件10份;《吉林大学“培英工程计划”候选人信息一览表》、《中层单位综合评价意见书》、《中层单位学术评价意见书》纸质材料原件各1份;
请于10月9日下午4点前提交人才工作办公室人才发展科(鼎新楼A区607),由中层单位统一报送;
(2)《吉林大学“培英工程计划”候选人信息一览表》电子版、《吉林大学“培英工程计划”申报书》WORD版本和PDF版本同时发送至邮箱jwsong@jlu.edu.cn
(3)邮件发送时,每名申报人一个压缩包,按“姓名+单位”方式命名,邮件发送后请致电话联系人确认材料查收无误。
(二)同行评议----11月中旬
学校组织校外同行专家对申请人的学术能力水平进行通讯评议,提出推荐意见。
(三)学校评议----12月上旬
学校组织校内专家评审,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形成初步意见,报学校人才与学术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和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校内公示----12月中旬
学校对审定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五)派出----12月底
公示无异议,从12月底开始一年内派出。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培英工程计划”是学校人才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加强青年人才储备,促进青年人才发展的主要渠道,各中层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将“培英工程计划”遴选工作列入中层单位党政联席会重大专项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质量效果。
2.统筹规划,长远布局
各中层单位应紧密围绕学校和本单位“双一流”建设发展目标,统筹规划本单位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学科发展对人才培养和青年人才储备做长远布局,努力培养一批具有家国情怀、远大志向和发展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
3.保证质量,注重实效
中层单位应严把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确保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育人水平高超、业务能力精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杜绝论资排辈。申请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四、其他
1.同等条件下,申请人在同一年度成功入选国家相关留学项目者优先推荐。
2.在同一年度受国家相关留学项目资助的“培英工程计划”入选人员,派出时间同步起算,资助经费累计计算,年度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
3.国家“”青年项目入选专家、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教育部“”青年学者及国家优秀青年自然科学基金获得者,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可以直接入选学校“培英工程计划”。
4.已经入选学校“培英工程计划”人员不可再次申请。
五、联系人
1.曲侠潼 85167448
2.宋吉武 85166067
附件:
1.《吉林大学“培英工程计划”申报书》
2.《吉林大学“培英工程计划”候选人信息一览表》
3.《中层单位综合评价意见书》
4.《中层单位学术评价意见书》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