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自然科学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校发【2016】304号)和《吉林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6】531号)的相关规定,项目结题后需将结题相关材料电子文档在科技处备案,并及时办理结题结帐手续。
为方便项目负责人办理相关手续,科技处已开发完成相关程序,实现结题结帐相关材料的网络提交功能。项目负责人只须网上提交相关材料,材料通过审核后,其他后续手续由科技处代为办理。(具体使用说明见附件2)。
我处已收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审查结果的通知”,请2017年年底已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清单见附件1)的负责人尽快准备相关材料并网上提交,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结帐相关工作,校内子项需同总项目一起办理相关手续。
注:1.结题材料电子档包括:基金委网站下载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结题报告中涉及的论文、专利等成果扫描件。所有结题材料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上传。
2.应收及暂付款尚未结清的,应在办理结题结账手续前全部报销或归还。
联系人:李雪菲 韩阳
联系电话:85168106
附件1: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清单
附件2:网络提交功能使用说明
科技处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