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修订)》,经本人申报、社会科学处资格审查、专家会议评审,2016年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社会科学处联系。
联 系 人:彭 晶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pengjing@jlu.edu.cn
附件:2016年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结果
社会科学处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