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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继续实施“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扶持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09-07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技术经济及管理”国家重点培育学科的建设,更加充分地调动我院教师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积极性。经学院院务会研究决定,2010年学院将继续实施“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扶持计划”。

一、扶持范围及申请条件

2010年度扶持计划所资助的国家级科研项目包括: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③国家科技部支撑的专项计划项目(985项目、火炬计划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扶持工作主要包括:①资助我院教师进行立项前期预研究及撰写立项申请书;②资助我院教师立项成功后开展课题研究启动工作。

我院2010年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且未获得过学院资助的在编全职教师均有资格申请资助,学院特别鼓励已取得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积极申报。

二、扶持领域

学院各学科系的教师均可围绕“技术经济及管理”国家重点培育学科的研究方向开展立项及申报工作。重点扶持领域包括:

1.高新技术产业化与风险投资;2.信息经济与信息产业发展;3.科技、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4.技术创新与知识经济;5.创业与融资管理;6.其它相关研究领域。

三、资助办法

自下发本通知之日起,我院教师均可在某个重点扶持领域内确定研究课题并开展前期预研究工作,形成初步立项申请书后于2010110日前上报学院科研办公室。学院将于1月中旬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我院教师所提交的初步立项申请进行答辩、评审及咨询,并对符合正式上报条件的立项申请人进行前期资助。

资助的具体标准为: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每项5000元;②国家科技部支撑的专项计划项目每项3000元;③对于已受过学院“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扶持计划”前期资助的教师,原则上不予重复资助,如在2010年内获批立项学院将继续给予后期资助;④对于2010年新申请的项目,经学院组织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确定资助人员名单。

我院教师的立项申请如2010年获得相关立项部门的立项批准,学院将对其课题研究启动工作予以后期资助。资助的具体标准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每项5000元,国家科技部支撑的专项计划项目每项2000元。

本计划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未尽事项由学院科研办公室解释。

                                                    吉林大学管理学院科研办公室

                                                         200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