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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本科生优秀党员评比办法

发布者:管理学院     发布时间:2017-06-29

第一章  本科生优秀党员评比条例

第一条  优秀党员的标准

(一)共产主义信念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决议;

(二)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学习成绩良好;

(三)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有自我牺牲的精神;

(四)事业心强、积极进取、勇于改革,自觉地为实现党的任务、总目标而奋斗,在学习工作中贡献突出;

(五)有坚强的党性原则,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共产主义道德,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端正党风中表率作用突出;

(六)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疾苦,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保持同其他同学的密切联系,在党员和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第二条  评选办法

(一)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工作开展时间为每年5-6月份;

(二)评选比例不超过支部党员总人数的10%

第三条  创优的方法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规划,各支部要有一名委员专门负责,书记要经常听取汇报,提出指导意见。

(二)明确标准,树立标准。

(三)督促检查,及时指导,党支部要定期指导,对一些共性问题要认真研究,提出指导意见。

(四)分解目标,量化标准。

(五)民主测评,支部考核,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进行全面考核。

第四条  应注意问题

(一)防止标准不高的倾向。

(二)防止党员自暴自弃,不求进取的倾向。

(三)防止只顾一头,丢掉大多数的倾向,形成全体党员争创上游的局面。

第二章  管理学院优秀党员评比流程

第五条  搞好评比工作的动员。根据上级党委制定的优秀党员条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评比动员工作,讲明评比的目的、意义、条件和方法。

第六条  个人总结。根据支部大会要求,对照优秀党员的条件,要求每个党员从思想、工作和学习方面,进行认真的总结,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肯定成绩,找出不足。

第七条  召开党小组会。每个党员做自我总结,党员之间相互评议,根据优秀党员的条件民主推荐本支部的优秀党员。

第八条  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汇总各党小组推荐的优秀党员名单。根据多数人的意见,提出本支部优秀党员候选人。

第九条  将推荐的优秀党员名单返回各党小组进充分酝酿和讨论,广泛征求大家的意见。

第十条  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小组返回的意见,逐一讨论研究确定优秀党员名单。

第十一条  整理先进事迹材料,存档。

第十二条  优秀党员评选后,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表彰,号召全体党员向他们学习。

第三章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