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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党务工作条例

发布者:管理学院     发布时间:2017-06-29

一、班子建设

1.支委会建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成员尽职尽责。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每学期召开一次院班子民主生活会。

3.认真贯彻校、院党委的部署和要求。

4.各支部定期以不同形式向院党委汇报工作。

5.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团结一致,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党员教育管理与监督

1.定期组织活动,主题明确、有考勤、有纪律。

2.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检查执行党的决议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确保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党的纪律,保证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4.教育党员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重视党员思想理论教育要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学院党委每期组织一次全院党员学习报告会。

6.每双月第二周的周三为交纳党费日。

三、组织发展工作

1.积极做好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发展工作,定期填写考察表、考察培养材料齐全,做到发展有目标培养有计划。

2.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做好新党员审查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四、思想政治工作及支部活动

1.各支部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支部活动,做到政治学习有计划、有落实、每次学习有考勤、有记录、有议题。

2.深入做好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本单位师生员工团结向上、创新务实、精神面貌好。


五、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1.将支部构建成一个和谐的有战斗力的整体,关心他人,热情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2.积极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院党委的决议,带领党员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教学、科研等工作。

3.支部党员以身作则、顾全大局,在完成本单位工作和推动学校、学院改革与发展中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各支部要组织党员积极参与集体公益活动。

 

备注:

1.本条例的解释权归管理学院党委。

2.此条例从200541日起开始执行。

3.此条例为管理学院党务工作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