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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校园管理,保证师生安全

发布者:学生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12-1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长春市公安局近日发布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和《长春市公安局对刀具实行管制的管理规定》,加强校园管理,保证师生安全,1210日晚,管理学院辅导员马腾老师带管院学团主要干部,对0809级学生寝室展开了全面的安全检查工作。

检查过程中,老师和学团干部在仔细检查了学生的每一个寝室同时,耐心地为同学们阐明管制刀具的潜在危害,并告诫学生们严禁持有或寝室存有匕首、三棱刮刀、弹簧刀(跳刀)、侵刀、猎刀、开刃的武术刀等刀体长度在八厘米以上的管制刀具;因工需要使用以上刀具的,不得带出工作场所;少数民族习惯佩带的腰刀、马刀也不得带出民族聚集区;个人收藏的工艺刀具不得带到公共场所。

经过老师和学团干部们的一番认真检查后,未发现管理学院0809级学生持有或寝室存有任何的管制刀具。尽管如此,老师强调到,“安全工作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不可掉以轻心”,他还表示,学院今后还将对学生公寓进行不定期检查,做好学生工作,认真落实相关规定要求,切实防止危害事件的发生。

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为了校园秩序的稳定,在此,我们呼吁全校学生积极配合学校工作,遵守关于管制刀具的相关规定,从我做起,远离管制刀具,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