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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教职员工职业道德规范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06-29

       一、遵纪守法。与时俱进,深入学习和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中国梦”,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校、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政治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尽职尽责,积极进取,争创一流。积极完成教学、科研和各项管理工作任务,不断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质量。

       三、教书育人。体现管理学院“人本尚和,求是创新”的发展理念,以建设具有工科特色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管理学院”为发展目标,关心爱护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在教学和管理中要注意培养学生良好思想品德,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学习新知识,探索教学规律,改进教学方法,更新教学内容,不断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

       五、科学管理。树立服务和创新意识,学习教育管理知识,在工作实践中研究和探索科学管理的方法和规律,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研究能力。

       六、团结协作。树立团队意识,大局意识,谦虚谨慎,团结同志,严于律已,宽以待人,互尊互谅,互帮互学,维护学院声誉,共创文明集体。

       七、廉洁奉公。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权、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八、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树立良好形象。